二、 宗旨:為提升游泳教練知能與技術水準,充實中小學游泳師資人力,擴大游泳教練來源,以普及游泳自救教學,降低國人溺水意外發生率。另積極培訓適應體育游泳教練的師資,協助身心障礙人士積極參與學習,以達普及游泳運動之目的。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
三、主辦單位: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 (以下稱淡江大學)
四、承辦單位:淡江大學體育事務處、中華民國水適能訓練協會
五、講習時間:110年11月5至7日(星期五~日)共三日。
六、講習地點:淡江大學淡水校園紹謨紀念游泳館(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)
七、報名資格:各校擔任游泳教學師資,或對游泳教學有熱誠之各縣市中小學教師,且具備基本游泳能力,捷、蛙式各50公尺者(游泳能力測驗)。名額以50人為上限(依報名先後順序為準)。
八、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29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