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據:依據自殺防治法第 6 條規定 及 新北市 11 1 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
輔導工作總體計畫。
二、 目的:
(一) 、 提升 導師能了解特殊 學 生、憂鬱 自 殺 行為學生、生理、心理原因,及
導師可以如何協助 等 將有助於導師掌握 該 學生狀況,建立師生穩固關係 。
(二)、 透過案例說明,提供班級輔導概念與策略,拓展教師多元思維,提昇輔導效益。
(三) 、 協助老師瞭解情緒障礙學生的心理歷程,辨認行為特徵與情緒進行介入與輔導。
(四) 、 提升教師心理健康觀念,瞭解角色與任務之重要,促進學童心理健康成長茁壯。
三、辦理單位:
主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教育局、新北市政府衛生局
承辦單位:板橋區後埔國小 國小教師場 、板橋區江翠國小 高國中教師場
四、辦理方式
(一) 、參加對象 本市高國中小 有興趣 之 教師 薦派參加 場地限制,額滿為止。
(二) 、研習時數
1. 全程參加人員核發研習時數 6 小時。
2. 參加人員給予公假 派代 登記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