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拔方式:
一、定期辦理 (每逢校慶 )選拔傑出校友活動。
二、由校長邀請行政主管 (5人 )、校友 代表 (2人 )、 教師會代表 (1人 )、家長會代表 (1人 )、媽媽聯誼會代表 (1人 )及二中文教基金會代表 (1人 )等 11人組成「傑出校友
遴選委員會」審查決定,並由校長兼任主任委員。
三、委員會之委員若為候選人,應予迴避。
四、推薦候選人名額不限,表揚傑出校友之名額得由委員會議定之。
五、必要時委員會 可要求被推薦人 就 其事蹟 提 供佐證資料。
推薦方式:
一、本校相關人員推薦。
二、被推薦人之服務機關首長推薦。
三、校友推薦。
四、自我推薦。
表揚方式:
一、於當年校慶典禮表揚,由校長頒贈傑出校友獎 狀 校友會理事長頒贈傑出校友獎
牌, 以為表揚 。其具體事蹟刊登於本校刊物及 校友會 網頁,並廣為宣揚。
二、邀請傑出校友於師生集會時,傳承其成功之心路歷程,以砥礪後進學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