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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 杜軒 - 最新消息 | 2022-03-13 | 點閱數: 335

一、目的:

為推廣孝行觀念,獎勵孝行楷模,發掘感動人心的孝行事蹟,鼓勵民眾見賢思齊,於生活中具體展現慈孝行動,營造溫馨、和樂家庭,增進社會祥和,內政部特舉辦111年全國孝行獎選拔及表揚活動,本市配合辦理初選活動。

二、依據:111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

三、主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教育局

四、指導單位:內政部

五、承辦單位:新北市三重區三重國民小學

六、選拔標準:

被推薦人尊重父母、尊親長,克盡孝道,受到鄰里肯定,經證明屬實,足堪他人表率者,得選為孝行楷模,並依其作為,分類如下:

  1. 長期陪護組:長期盡力照顧父母、尊親屬,不畏辛勞。
  2. 善用資源組:運用長照或其他社會資源照顧失能父母、尊親屬,鼓勵或積極幫助其恢復重建、恢復或維持自理能力。
  3. 扶助實現組:照顧父母、尊親屬維持其身體健康,體貼其心意,使其歡喜,進而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。
  4. 同心協力組:家人間共同照顧父母、尊親屬,並凝聚、團結彼此間情感,家庭和樂。
  5. 顯親傳孝組:傳揚父母之優良事蹟,彰顯其對社會之貢獻;或將自身關懷父母、尊親屬之具體作為,推廣至里鄰社區,並熱心提供協助,供大眾效法。

七、選拔對象:

孝行事蹟所在地於新北市中華民國國民,設籍於臺、澎、金、馬地區,不分性別、年齡、職業,其孝行合乎選拔標準,且3年內無不良紀錄者。被推薦人以個人原則,同一家庭成員共同實踐孝親,經證明屬實,得並列為被推薦人。但曾獲本獎項或同一孝親對象家庭曾獲本獎項者或5年內相關孝行事蹟曾獲中央部會表揚者,不得再參與選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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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新北市辦理「111年全國孝行獎選拔」實施計畫.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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