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宗旨
本部公共藝術之推動將正式進入第30年,累積公共藝術作品逾5,000件,無論從建築環境、都市設計、藝術美學角度、或特殊工藝技法等,公共藝術已融入民眾生活,城市空間也因此呈現不同風貌。而為彰顯公共藝術辦理成果、獎勵執行績效良好的藝術家和相關單位,同時增進大眾對公共藝術的賞析及瞭解,本部自2007年起,每兩年辦理一屆公共藝術獎,故於2022年規劃舉辦「第八屆公共藝術獎」。
二、辦理單位
主辦單位:文化部
執行單位:蔚龍藝術有限公司
三、徵選規範及期程
(一) 第八屆公共藝術獎共計徵選兩種類型、七大獎項,徵選資格如下:
1. 公辦計畫:民國108年與109年,依據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(原名稱:文化藝術獎助條例)及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所完成備查之公共藝術計畫。
2. 民間自辦計畫:民國108年與109年,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所有人、管理人或使用人,於建築物設置公共藝術,營造美學環境之計畫。
(二)報名日期為111年2月25日至4月8日。
(三)得獎名單將於「第八屆公共藝術獎」頒獎典禮公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