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本局同意備查貴校111學年度上學期課程計畫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市111年8月17日111學年度國民小學課程計畫備查暨精進會議決議及111年度教育部中央對地方一般性補助款考核事項辦理。
二、本局業已審查各校課程計畫完畢,倘有需補正之課程計畫,請於111年8月29(星期一)日至9月7日(星期三)至課程計畫備查網進行檔案「抽換」(請勿使用「上傳檔案」,以免覆蓋原有檔案);各校課程計畫將依《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課程計畫備查作業參考原則》於111年9月12日起公開供民眾檢閱。
三、請各校於111年9月8日(星期四)前再次確認學校網站首頁已設置連結至本市課程計畫備查資源網,並將本局課程計畫通過備查之公文日期、文號及公文公布於校網首頁明顯處,以利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稱國教署)自111年9月起不定時抽查本市各校課程計畫(含領域學習課程計畫及彈性學習課程計畫)是否符合課綱規範,如有學校經國教署抽查發現不符規定,以致發生本市補助款被刪減情形,本局將函請學校進行檢討與究責改進,爰請各校務必配合辦理。另請於111年9月8日前至校務行政系統填報網站首頁設置及連結之狀況。
四、檢附檢核表1份供參。